[2002-12-28] 警員禁錮非禮女友求復合
【本報訊】一名「一腳踏兩船」的年輕警員被拍拖六年、曾經山盟海誓的女友識破,提出分手。警員竟帶同尺長剪刀、四吋長錐、皮帶及馬鞭,誘騙女友外出,把其載至人跡罕至的配水庫外,用「四大兵器」指嚇、綑綁及抽打對方以求復合,其間更用手扭捏事主乳房,卒被警方拘控的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被告姓曾,二十二歲,現役警員,被控非法囚禁他人罪、襲擊導致他人受傷罪、非禮罪及刑事恐嚇罪。控罪指被告於本年八月十三日,在秀茂坪水務署海水配水庫閘前一私家車內,非法囚禁、襲擊及非禮一名廖姓女子,並在西貢蠔涌某村屋外,恐嚇該名女子使其身體受傷。
拍拖六年女友提分手
事發後到澳洲升讀大學的十九歲女事主,趁聖誕假期返港出庭作供,她昨日在庭上指自己與被告在案發前已拍拖六年,但因對方有第三者介入,所以在今年八月六日向被告提出分手。由於本年初兩人曾到沙田車公廟求了姻緣符,所以被告在兩人協議分手後仍相約她在案發當日到車公廟「化符」。
由於當時事主在西貢匡湖居一便利店兼職暑期工,兩人於是相約在匡湖居外巴士站會合,被告駕車往接事主,事主上車後,被告駕車沿西貢公路及清水灣道出市區,惟駛至飛鵝山道交界時,被告突駛進安達臣道。事主起疑,但被告訛稱回家取回物品,最後被告駕車駛至配水庫閘前停下,當時約為下午三時半。
「冇彎轉就玩大佢」
被告停車後隨即質問事主兩人感情「有冇彎轉」,事主示意感情不能勉強,被告語帶激動及兇惡地說:「冇彎轉就玩大佢!出得蟈N冇諗住返轉頭!」說畢隨即拿出一把十二吋長黑色鉸剪指向事主心口,當時二人還在車內。
被告繼而用左手拉高事主上衣,事主反抗間遭剪刀刺了一下。事主憶稱:「我好驚,仲喊埋出薄A我驚佢會害我!」但其後被告放下剪刀,卻又隨手拿起一件四吋長錐狀物體指向事主心口,不久又再放下錐子,之後便雙手放在事主肩上,再以右手伸進事主上衣內,穿過胸圍,「又捏又間v事主左胸。
事主掙扎並說「唔好」,被告則將手移至事主右胸繼續扭捏。事主其後推開被告,被告一怒之下亮出一條有銀色扣的啡色皮帶,在事主頸部位置將事主連座位扣在一起,事主試圖掙脫,但遭被告大力打瘀面頰。
牛皮膠紙綑綁雙手
被告再取出牛皮膠紙綑綁事主雙手,然後到車尾廂取出黑網及太陽擋,返回車箱後遮蓋車頭擋風玻璃及司機位的玻璃窗。被告接著拿出一條黃黑間的馬鞭,向事主手月爭位置鞭打了三下,令事主受傷流血。事主於是訛稱會跟被告復合,被告在考慮後送事主返家,但在事主寓所門外,被告警告不要將事件告知他人,否則「冇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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