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3] 兩童停車場撿真槍彈
【本報訊】居於沙頭角河壩村的兩名少年,元旦假期間,在村內停車場一遭人棄置的私家車內,檢獲一支真手槍及子彈後,竟帶回家玩耍。昨下午被家人發現,始攜槍到警署報案。警方檢查該槍是否曾發射及有否與其他罪案有關。
兩名少年分別姓邱及姓吳,均為十二歲,就讀中一,居於沙頭角公路河壩村。姓邱少年與父母及一弟同住。昨晨邱童再取出手槍觀看時,被父親看到馬上查問,後由父親連槍及子彈,一併帶往上水警署報警。
警方檢驗手槍,初步相信為真槍及實彈,大為緊張,派出大批警員返回河壩村,將私家車及附近範圍封鎖,並找得吳童一併帶署調查。警方並調派鑑證科人員到場,於車身及周圍套取指模及搜集證物,至傍晚將車拖走。稍後,警方根據車牌尋得車主,前往警署確認該車及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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