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1月4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內地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1-04] 深圳瓦解首個「幫會」

 【本報訊】據南方網三日消息:二日上午,七名曾經作惡一方的南山「青年幫」成員再次出庭受審。檢察機關指控該幫派為「黑幫組織」,其行為已具備刑法中規定的關於「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同時具備的四大特徵。如果該指控成立,「青年幫」將成為深圳首個被認定的「黑社會組織」。

擁黑幫組織四大特徵

 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檢察機關查明,第一被告人王清鵬與他人組織南山區蛇口片區三十多名無業青年在蛇口海上世界燒香膜拜,成立「青年幫」,並規定了五條幫規;還規定每人每月交納三十元「會費」,用於幫會活動和會員受傷治療支出。同時,將幫會分為蛇口片和南油片,並推舉班長。

 特徵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檢察機關指控,眾被告人近兩年來,多次有組織、有計劃地在南山區南油片區進行了包括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搶劫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得上萬元人民幣。該筆錢款除被「青年幫」作案成員自行分配外,其餘用作「青年幫」的「活動經費」。

公然「收片」為非作歹

 特徵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

 特徵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檢察機關指出,「青年幫」不僅多次組織違法犯罪活動,還長期在蛇口、南油一帶為酒吧、夜總會看場收取保護費。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