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5] 拉姑指霆鋒冇特權
【本報訊】(記者 梁靜儀)謝霆鋒去年被法庭判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有報道指前日本來要履行社會服務令的霆鋒,因為遇記者即取消社會服務令。
昨日記者致電向拉姑求證此事,拉姑表示睇到報道後好唔開心,認為有澄清的必要。她表示霆鋒還有很多社會服務令未完成,但因為有記者跟蹤,所以他之前就向感化官溝通過,做社會服務令時唔想有記者在場,如果有記者跟著就唔會去。
拉姑謂,因為在場還有其他執行社會服務令的人,而且霆鋒服務的對象有老人家有細路及弱能人士,這樣會影響到其他人。為了擺脫記者的追蹤霆鋒每次去執行服務令,全家人就會諗辦法怎樣擺脫記者。
拉姑續稱,霆鋒近兩次去執行社會服務令,發現都有記者跟蹤,於是就致電感化官,表示擺脫不了記者,感化官就叫他不用去,但報道出來卻是另一回事。
問到霆鋒是否有特權?拉姑頗勞氣的說:「霆鋒梗係冇特權,邊個有特權?特首都冇特權啦。」她謂做名人很慘,經常被人鬧,而今次「服務社會」不成事,都是記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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