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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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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07] 神父孌童案申請終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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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嘉兒(右)昨被加控一項企圖雞姦罪。 (陸智豪攝)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前神父劉嘉兒被控性侵犯男童案,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辯方律師引用《基本法》及《人權法案》,指出被告有權盡快獲得審訊,而案中的主要證人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胡振中已去世,加上一些重要證物已被銷毀,影響被告接受公平裁決,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將於今天聽取控方陳辭後,決定是否接納有關申請。

 被告劉嘉兒現年四十二歲,被控四項猥褻侵犯男子罪,昨天更被加控一項企圖雞姦罪。案情指九一年一月,當時任職神父的被告在觀塘道天主教聖若瑟堂神父宿舍,三度非禮一名當年十五歲的少年及對其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企圖雞姦罪則被指發生在九二年七月。

事主患精神分裂症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在庭上指出,根據《基本法》以及《人權法案》相關條文的規定,任何人被捕後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但被告由事發至去年被捕已事隔十一年,再進行檢控,違反了有關規定。

 清洪續指出,案件延遲審訊亦影響了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機會。他強調,本案的最大特點,是並無文件可作證物之用,而主要依靠證人的回憶作供,但事主從九二年起即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亦有入住青山醫院的記錄,難以確保對事件的記憶無誤。

 清洪又指出,事主曾於九四年向當時任聖約瑟堂主持司鐸的陳達明(譯音)投訴,但陳於九五年去世;而另一名關鍵證人,當年的教區主教胡振中亦於去年逝世。

 另一方面,雖然事主曾於九九年報警求助,警方曾就此展開調查,但其後中止調查後,連同與事主談話記錄在內的資料亦已銷毀,雖然警方去年重新展開調查,但亦未邀請當時仍在世的胡振中主教協助調查;而教會方面雖亦曾在九五年六月與被告談話以了解事件,但會談的錄音亦已被銷毀。

 清洪認為綜合上述各種情況,被告難以得到公平審訊,故要求永久終止聆訊。

 案件今日續審,主審法官潘敏琦將在聽取控方陳詞後,決定是否接納辯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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