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7] 元朗檢威力強大煙花爆竹
【本報訊】昨天下午,警方元朗分區出動三頭搜索犬及帶備搜索炸藥儀器,突擊搜查元朗塘頭埔村祠堂,結果檢獲一百八十公斤市值約四萬元煙花爆竹,行動中無人被捕。若以單一行動計,這數量為最多的一次,並檢獲為數不少、威力強大的椰子頭煙花。
元朗分區指揮官馬國華警司表示,根據線報,於昨午三時四十五分派出鄉村巡邏隊及警犬,突擊搜查塘頭埔村祠堂,檢獲了上述煙花爆竹炸藥。暫時未知該批煙花爆竹的用途是出售抑或自用。
他表示,元朗區近年每年皆檢獲二百至六百公斤煙花爆竹,以去年的六百公斤為最多。
由於年近歲晚,村民多會玩煙花爆竹,增加歡樂氣氛,但本港一直禁止這種行為,每年新春前及期間,都會加強執法行動,以及到鄉村派發單張,勸喻村民要守法,又與村委會合作,著村長多提醒村民不要燃放。
警方表示,燃放煙花爆竹會危害他人安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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