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7] 文匯社評:盡快制訂法例管制醫療廢物
港大醫學院昨天召開記者會,證實將軍澳堆填區發現的人體殘肢,是該校醫學院搬遷時遺留在舊校址,拆校時連瓦礫被送往堆填區。對於沒有妥善處理肢體以及事件引起市民和警方的不便,醫學院院長林兆鑫表示「非常唔安樂」,「感到非常抱歉」。
殘肢事件說明,港大醫學院的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和疏忽,也顯示本港監管醫療廢物棄置的條例欠清晰,必須盡快修訂,並制訂針對醫療廢物處理的附屬法例,依法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理的監管。
殘肢事件是對死者的侮辱,也對市民造成驚擾。因為不論是死者生前自願將遺體捐獻用作教學或科研用途,或一些無人認領屍體而經法律程序後撥予醫學院作教學用途,都應該獲得尊重,妥善運用和管理。況且,近年來捐出遺體及無人認領的屍體少之又少,港大醫學院將仍未製成標本的肢體棄置在堆填區,也是對寶貴的醫學人體資源的嚴重浪費。因此,港大醫學院不僅應檢討現時點算、儲存及運送人體標本的機制,以及檢討是否有人為疏忽,也應檢討在對待醫學人體的專業操守,不容再有類似荒謬事件發生。
事件更說明本港醫療廢物處理現狀令人擔憂,連港大醫學院這樣地位崇高的學府,都可以將人體殘肢棄置於垃圾堆填區,全港未經處理的醫療廢物的棄置問題,更令人關注。
環保署資料顯示,全港每日醫療廢物達七噸,堆填區只收到約五噸,這其中估計還有一至二噸有關廢物未經特別處理,當作一般廢物棄置,當中可能有染血的針筒、針灸用針,甚至染有血液或體液的使用過的棉花等,這不僅直接危害負責清潔或清理垃圾的工人,若廢物中有污染性病毒,更會危害環境和市民的健康。產生這些現象的癥結,在於香港仍然沒有法例管制醫療廢物的棄置方式。
據政府統計,多達一千三百間小型私家診所將醫療廢物混和一般垃圾處理,亦即是說,在全港現今約二千所西醫私家診所中,只有不足四成按醫學會的自律指引,聘用現時認可的九間收集商公司協助妥善處理醫療廢物。值得指出的是,聘用一個收集商收費只需約三十至三百元左右,這相對私家醫生所收取的診金,只是非常小的數目,按理以醫生的專業良知及社會責任,絕不會為這區區小錢而胡亂棄置醫療廢物,但事實說明,訴諸專業良知及自律指引往往並不可靠,關鍵還在於制訂法例管制醫療廢物的棄置方式。
其實,針對醫療廢物的條例早在九七年就開始討論及諮詢,當時政府決定將大型醫療廢物生產者,即公、私營醫院,與診所、化驗所等小型廢物生產者分開規管,惟業界大力反對,並表示會自律。政府於是改變初衷,擬制訂劃一監管機制再諮詢,以致至今仍未落實。現在看來,靠自律解決不了問題,只有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才能改變現狀。管制醫療廢物棄置的條例,應該盡快交立法會審議,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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