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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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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0] 元朗雞場拒無償殺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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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源表示,由於注射疫苗已見成效,日後再發現禽流感也不會全銷毀雞隻,亦不會作出賠償。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元朗大江埔村的雞場昨日再有近五百隻雞死亡,令連日來死雞增至一千五百隻,場主堅持如果無賠償,不會交出約一萬隻相信已受感染禽流感的雞,新界養雞同業會指責漁護署拒絕賠償是有法不依。

 漁護署回應表示,由於禽流感預防疫苗注射計劃有效,因此毋須同以往一樣,充公受感染的雞隻銷毀,再賠償給雞農,所以並非有法不依。立

 法會議員勞永樂指出,雞場出現禽流感,雞農有責任處理。新界養雞同業會及二十多名雞農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不肯賠償殺雞,擔心如果拖下去,其他雞場都會感染禽流感。他們要求政府為全港養雞場內的雞隻注射疫苗,防止禽流感大規模爆發。

有待四月全面檢討

 他們又譴責,上月政府在打鼓嶺雞場發現禽流感時,在未徵詢業界意見便要求雞農簽署雞隻銷毀授權書,放棄索償,做法不合理。

 漁護署署長陳鎮源指出,雖然注射疫苗初步已見效果,但目前未有打算為全港雞場的雞打疫苗,有待四月全面檢討後,才定出長遠的計劃,現時全港已有七成雞場的雞隻注射疫苗。

 他強調,注射疫苗是較銷毀雞隻更具成本效益,因為疫苗只需數角錢,但賠償則是每隻雞約三十元。

 他又說,現時發現雞隻受感染才注射疫苗的做法並無不妥,全球也是採取這種模式,至於出事雞場的雞隻,他說,經樣本測試後,二十一天也未有出現任何的病徵便可輸出。

 陳鎮源表示,現時法例已規定雞場要有生物防治措施,亦有為雞隻注射疫苗,他們是依法辦事,要保證零售市場出售的雞隻的健康。若日後本地雞場再發生相同的禽流感事件,漁護署日後不會主動要求雞場銷毀雞隻,亦不會作出任何的賠償,除非有大量雞隻死亡,或禽流感有大規模爆發的風險。

 最近發現死雞的元朗大江埔雞場場主葉綠,指責政府去年初爆發禽流感時,不容許全港雞場的雞隻注射疫苗,令到禽流感再度爆發。

 他說,現時雞場內約有五萬隻活雞,當中萬多隻仍未注射疫苗,現在場內每日都有雞死亡。新界養雞同業會監事長關榮建表示,早前在打鼓嶺發現有雞隻感染禽流感的雞場東主張木生,他在不知情下簽署雞隻銷毀授權書,關榮建形容是「一晚破產」。

 昨日有漁護署及港大微生物學系人員,到發現有雞隻感染禽流感的元朗大江埔村抽取雞隻糞便樣本化驗,並且買了二百隻雞作新疫苗注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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