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0] 特稿:侮辱特首也屬「自由」?
.本報記者.
有人說,香港最珍貴的特質是自由,市民心中不滿,想遊行示威,想表達意見,總有個宣洩渠道。「示威之都」之稱是褒是貶並不重要,如何運用自由、權利,是理性宣示或以極端方式表達,才值得關注。
新年度施政報告前天出爐,接連兩天,「四五行動」成員都在立法會門外請願,先是抬出假人屍體,意圖衝出圍欄,製造混亂間紙盒打中特首董建華面部;昨日又「意猶未盡」,「痛撕」施政報告,「怒擲」董特首。圖一時之快,盡一己之樂,而不懂尊重為何物,視他人權利為地泥,這樣的表達,香港果然「自由」。
不知尊重為何物
特首董建華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未來解決財赤、振興經濟,促進香港與珠三角融合的政策大方向,報告一出,亦得到各報社評、民意調查和國際會計師公會的正面評價,認為能就香港面對的經濟困境,提出正確的改善路向。君子坦蕩蕩,特首既已發表報告,笑罵原由人,無論市民贊成報告與否,都可以循各種途徑加以闡釋。有意難平,有話要說,可以致電電台、投稿報章,或致信特首辦。甚至如一些團體一樣,走上街頭。這些自由,港人向來享有;遊行示威,市民或已習以為常。
「四五行動」成員不滿報告內容,是個別團體的個別意見,要圍攻立法會,高舉紙牌疾呼「反對」,並無不可。向來「出位」的「四五行動」有何「出位」表現,或也在預期之中。不過,綜觀「四五行動」成員兩日行為,卻令人失望於部分人士表達手法的低下。
莫論「假人屍體」是否刻意製造的「恐慌」,再看他們不遵守現場的示威安排,衝撞圍欄,企圖阻止董特首進入立法會,引發混亂,根本把社會秩序踩在腳下。為抒個人情懷,妄顧社會規範,究竟這是市民要求的自由權利,或者是浮誇失衡的濫用機制,實在值得反思。混亂中,董特首遭瓦通紙製成的抗議物品「扑」中面額,他也只是笑笑,無意深究。「意外」的確難免,但不免也令人想到,若被「扑」中的是「四五行動」成員,是否又會引來另一次的「警權濫用」投訴?
與文明背道而馳
「扑面」新聞剛出,「四五行動」又有新招,便是撕碎施政報告,在人群中擲向董特首,美其名仍為「自由」,但行動卻是針對性的「攻擊」,用意為何,實在是司馬昭之心。若今天擲的不是碎紙,而是其他,又當如何?香港是法治社會,互相尊重、善用權利更是穩定的根基,對施政報告可以批評,但「四五行動」成員分明已走向極端,若市民將花公帑印製的施政報告撕毀,其實既浪費公帑,也不尊重建制的施政報告制度,擲向特首更是毫無理性可言。
凡事當反求諸己,這種侮辱他人的行徑,只會惹來他人的斥責。當「四五行動」怒罵政府之際,是否也要想想,他們自己種種的「出位」,已經超越自由的界限,同文明背道而馳,破壞香港的形象,更為市民所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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