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3] 區域發展與粵港協作策略
■劉佩瓊 香港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副教授
特首的「施政報告」把建立「大珠三角經濟區」提升為振興香港經濟的策略性部署,對於粵港兩地的經濟發展而言,是一個遲來的信息。然而,從積極的態度,我們樂見特區政府已經排除粵港經濟協作的心理障礙。
區域經濟合作
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指出「當前的國際競爭,主要表現為各經濟區域間綜合實力的競爭,單個城市往往因勢單力薄而難以取勝」,正好反映世界經濟一體化下的格局。香港只有一千平方公里的彈丸之地,人口只有七百萬人,而本地生產總值高達一萬二千億港元,靠的是開放的市場經濟,既利用外地的人力、原料、技術、資金等資源,又依賴對國際市場的出口。
值香港回歸前後期間,當中國的改革開放成為國際的焦點時,香港很多人卻誤解「一國兩制」而關上自己的大門,以致失去最佳的機遇。錯誤的取態使香港及廣東地方政府把鄰近地區視為競爭對手而不是合作夥伴。讓我們看看香港及「珠三角」與其他經濟區的規模:
香港有很強大的經濟基礎,而「珠三角」有很大的發展潛力。然而,相對於「長三角」而言,其規模只有一半,再比較「東盟」十國——聯合國的經濟發展報告喻為世界經濟的「亮點」更是規模較小、資源較單薄的。因此,不但香港,即使整個「珠三角」都要加強對外聯繫、擴大市場規模。以此區域宏觀發展概念看,並不存在誰是中心的問題,而是按各地區的優勢互補、共創經濟繁榮。在粵港澳構思經濟協作時,各方有以上的共識才能衷誠合作。廣東省的地方政府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在八十及九十年代紛紛爭取「撤縣建市」以擺脫行政掣肘;到了近年,很多地方認識到地方分割治理有礙市場規模的發展,又紛紛減少地方間的保護政策及合併起來,例如寶安併入深圳,番禺及增城併入廣州,順德、南海併入佛山等。因此,擴大市場經濟規模才能有效地改善資源配置及組合,粵港澳經濟協作的地方定位也要按照這個原則。
經濟協作的決策機制
由於粵港澳三地的政府體制各異,在過去很多地區協作談判中,由於缺共識,加上公務員只會按既定方針及制度辦事,只會就實務提出很多問題,使談判停滯不前。又由於兩地政制的不同,對他方的組織結構、權責及決策機制不了解,往往未能作高層次的制度性及策略調整。
因此,在協議經濟及各種有關地區間問題時,應該先由互相加強溝通開始,再制定可行的策略、政策及具體措施,然後交由行政部門的公務員去執行。在若干香港與內地的跨境事務中,我看過很多不對口、低層次的處理,使問題延誤不決及錯誤處理。
而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就是要使我們各方的政府公務人員加深對彼此制度的認識。關鍵是對制度的系統性而認真的學習,而不是自以為是。
其實,香港人要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扮演一個現代的中介角色,所有香港人都應該認真地認識我們的祖國。如果香港要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我們就要讓香港有國際視野,而最好的渠道就是從學校的課程開始、由提高傳播媒介的水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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