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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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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4] 國務院准三地「排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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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秀冬在環保施政記者會中透露國務院已批准「排污交易」。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昨日透露,國務院已發出批文,同意香港與廣東省及澳門合作,進行排污交易試驗計劃,以減少廢氣的排放。她表示,有信心三年內能實行有關計劃。

 廖秀冬昨日在記者會上強調,排污交易在外國早有成功的例子,她引用美國的改善酸雨計劃,可節省處理污水的費用達二十五億美元,而內地在這方面的進展亦很快。她透露,特區政府已就排放交易試驗計劃與廣東省環保局進行了首輪磋商,由於計劃涉及發電廠,故他們會與能源局及本地兩間電力商商討有關細節,包括試驗計劃如何配合利潤管制計劃以及排污配額如何分配等。

污染數據資料互換

 廖秀冬又表示,對於與內地合作推行排污交易試驗相當樂觀,相信三年內可推行。

 她指出,目前最主要解決的,是本港與內地的法律制度及監察措施均有所不同,另外亦必須在煙囪等排放廢氣之處,安裝自動監察系統,以確保數據準確;而兩地亦須確保兩地的污染數據資料能夠互換。

 但她強調在釐定污染的標準上,雙方較易達成一個科學客觀的標準。

 所謂排放交易,形式與紡織品等配額制相仿,但產品對象卻為懸浮粒子等氣體污染物的排放額。制度指定有關企業若希望排放一定量的氣體污染物,必須持有由政府發出、足夠數量的氣體污染物配額;但當一些企業的實際氣體污染物生產數量,低於手持的配額數量時,這些企業便可賣出剩餘的配額。事實上,江蘇省去年十一月已完成了全國首宗排污配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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