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 立會明年選舉仍劃五區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公佈二○○四年第三屆立法會選區劃界建議,當局建議繼續劃定五個地方選區,每個選區設四至八個議席。他預計,候選人最少要取得兩萬票才能當選。
林瑞麟昨日在記者會上說,《立法會條例》訂明,二○○○年的第二屆立法會有五個地方選區,而每個選區設四至六個議席。根據《基本法》,第三屆立法會地方選區的直選議席將由二十四席增加至三十席,因此,《立法會條例》須予修訂,並訂明第三屆立法會地方選區的數目和每個選區的議席數目。
九龍西選區最小
林瑞麟解釋,倘若維持現行選區劃界不變,最小的地方選區(即九龍西)在明年將有人口約一百萬,而最大的選區(即新界西)將有人口約二百萬。每個選區的議席數目會按人口分布比例分配,每個議席大約代表二十三萬人,換言之,每個選區最少有四個議席,最多有八個議席。
林瑞麟指出,政府的建議方案有兩個優點。一是保留了足夠空間,讓選管會決定是否維持現行五個地方選區的劃界;二是穩定的地方選區劃界,將有助現任立法會議員以及準候選人與選民建立良好而持續的關係。
林瑞麟表示,若政府的「五區四至八席」方案獲得接納,有關明年立法會選舉的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選管會將就其地方選區劃界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並於今年九月九日或以前將其最後建議呈交行政長官。
候選人定開支限制
至於投票制度方面,林瑞麟說,鑑於選民已接受並適應過往兩屆立法會選舉所採用的名單投票制,政府建議二○○四年的地方選區選舉沿用相同的投票制度。
林瑞麟也提及,會為候選人或一份名單上的候選人訂立開支限額,若果政府所提出的有關選區數目和議席分布的建議獲得採納,選舉開支限額須根據區內人口每人一點五元計算,並調整至五十萬元整數。這個計算法,在二○○○年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中也有採用。
在明年立法會的功能界別選舉方面,林瑞麟說,由於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自○○年九月,只下調約百分之四點七,因此,政府認為沒有必要調整現時的選舉開支限額,並建議沿用○○年功能界別選舉所採用的四級選舉開支限額。至於四級選舉開支限額規定,某些選民較少的功能界別(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及航運交通界)的限額定於十萬元;選民人數不足五千者,定於十六萬元;選民人數介乎五千零一至一萬者,定於三十二萬元;而選民人數超過一萬者,則定於四十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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