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 政制檢討未定時間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特區政府在政制發展檢討方面,未有時間表,他表示,會利用未來十八個月的時間,進行內部研究,包括關於時間表,諮詢公眾的步驟等問題。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政制局的施政綱領。由於該局綱領中有一句「就二○○七年之後的政制發展檢討開始作適當準備」,引來議員的連番追問;不過,林瑞麟則回應說,問題需要詳加考慮,目前未有任何時間表;只重申倘○七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及○八年的立法會選舉需要作出改變,就必須在○七年前處理好有關的工作。他補充說,有關修改《基本法》機制的問題,本年首季會向議員交代最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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