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 深港口岸警務協作啟動 放大圖片
香港特區海關總指揮(邊境及口岸)周藹桐透過模型,向國家計委副主任張國寶、保安局長葉劉淑儀等介紹邊境工作。(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于濱、通訊員葉穗儀、夏曉露廣州十五日電】記者獲悉,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少東與香港警務處行動處高級助理處長鄧竟成於本月13日在深圳舉行了工作會晤,共同確認了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機制的內容和運作辦法,並將於2003年1月19日正式啟動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機制。
警務協作獲中央批准
據了解,為了加強深港陸路口岸地區的警務聯絡,為出入境旅客提供有關警務方面的服務,有效地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維護深港陸路口岸地區的治安穩定,粵港警方高層在2002年粵港警務工作會晤上,提出了建立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機制的意向,並得到了中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批准。經過磋商,粵港警方目前已就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機制的內容和運作辦法達成了共識。
設聯絡點公佈求助電話
警務協作機制包括:深港警方將分別在己方設立若干個口岸警務聯絡點;指定若干名聯絡官和聯絡員;配備專用電話及傳真設施,配合對方開展警務工作;深港陸路口岸各公安指揮科或派出所、警署將設置出入境旅客求助電話,並將於近日向公眾公佈求助電話號碼等。
深港警方一致表示,隨著粵港兩地採取多項措施方便居民出入邊境,雙方的交往得到了加強,今後將更加緊密配合,確保深圳陸路口岸警務協作機制有效運作,努力為出入境旅客提供警務服務,共同維護深港陸路口岸地區的治安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