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辦公大樓和辦公地方本年度的電費支出超出預算三千二百多萬元,達到二億五千五百多萬元,需要向立法會追加撥款。當局解釋是因為耗電增加及電費調整,當中一千二百萬元是港燈調高電費所致,另外一千七百多萬元額外開支,相信是各部門廣泛使用電腦設備,令耗電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