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自由時報台北十七日報道:為配合「考試院」決議採「開源」、「節流」雙管齊下方式改革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台灣「銓敘部」除將適時調整退撫基金提撥率做為開源機制,中程節流規劃擬配合「國民年金制度」規劃,研議以新進人員為適用對象,取消一次退休金,並訂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近程則以修法取消公務人員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加發五個基數一次退休金,將領取月退休金年齡資格從五十歲延後到五十五歲,並以每三年延後一歲的幅度,最後逐步達到展延至六十歲等方式,做為節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