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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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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8] 警妻偷歡案夫婦同被罰

 【本報訊】一警員妻於網上聊天室搭上運輸公司少東,偷歡後恐東窗事發,遂與丈夫聯手誣告少東強姦,勒索兩萬元。兩人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警員周×哲,二十六歲,與二十一歲妻子鍾×茵,被控於去年四月二十九日勒索運輸公司少東何×麟兩萬元,鍾則加控一項偷竊罪。

 裁判官參考兩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認為兩人存悔意,周任警員時表現良好,故判周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鍾則判一百二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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