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8] 濕地公園二期經營權擬外判 放大圖片
漁護署助理署長黎接傳(左四)在會議上透露打算把濕地公園的營運工作判給私人公司;左二為高級濕地公園主任林銳芳。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香港旅遊協會與漁農自然護理署合作發展的香港濕地公園第二期工程將於○五年底落成,漁護署打算把公園經營和管理工作判給私人公司,並得到十二間公司初步回應。但多位學者擔心私人公司會以盈餘為主忽略公園的保育工作。
興建香港濕地公園乃政府發展生態旅遊的重點項目。建築署已完成有關建築設計,構思中的濕地公園分三部分:廣場入口及接待中心、室內訪客中心及外園區。訪客中心已於去年八月動工,預計○五年底落成,相信每年可吸引五十萬人次參觀。以每年三千三百萬的公園營運成本估計,要達收支平衡,門票便要定在六十六元,但漁護署指推算並不可靠。
曾獲十二間公司回應
濕地諮詢委員會昨日召開第七次會議,列席的漁護署高級濕地公園主任林銳芳在引述濕地公園計劃的進度報告時透露,署方正制訂競投濕地公園營運權的興趣表達書,邀請有興趣私人公司提交具成本效益計劃書。他表示,政府去年五月測試市場反應時獲十二間公司回應。
同為該委員會成員的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教授譚鳳儀和林群聲、教育統籌局總課程發展主任張永雄、長春社理事吳祖南先後表達對招標安排的憂慮。張永雄認為,私人公司或會為了爭取高回報而忽略環保,建議漁護署考慮邀請志願團體參與。林銳芳則回應是項招標活動乃公開給任何類型的機構參與,更表示若然計劃非常優越,政府不介意稍作資助。
兩團體有意投標管理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統籌馬雅燕坦言,組織近年的主要工作是回收廢物,環境保育方面相信未必能兼顧。另兩個對公園計劃最感興趣的長春社和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則同樣表示有興趣。長春社總監吳庭亮指要待政府擬好招標書才確定是否參與,並需要兩個月時間考慮;他指公園的營運費用和門票收益未必能夠取得平衡,希望政府或個別機構在推動自然教育的同時,也可資助濕地公園的運作。基金會高級環保經理邱淑逑則坦言對該項計劃有興趣,但很大可能會與其他機構或團體合作,以輔助其不熟悉的旅遊和商舖管理等範疇,她謂會在政府正式推出招標啟事後盡快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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