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2] 男子竊前妻珠寶獲寬恕
【本報訊】據《中時晚報》台北廿一日報道:凡家中曾遭受過重大失竊經驗者,無不對竊盜深痛惡絕,不但希望能尋回失物,並企求司法能對竊賊從重量刑。然而,台北地檢署最近偵查一宗重大竊盜案,卻出現異類的案情,一位陳姓貴婦失竊價值高達約六千萬元的金飾珠寶及鑽石,不但將失物全部無條件贈予被告,還撤回控訴,並為被告向檢察官請求從輕追訴。這起罕見的竊盜案,原告之所以對被告如此慷慨和寬恕,除了被害人擁有大筆財富外,主要是被告為其離異的前夫,再加上兒子代父向生母求情,原告始念於親情與夫妻一場,及被告當面向前妻道歉悔悟下,原訴人才寬恕被告,且憐憫被告經濟近況不佳,將被告所竊得價值約六千萬元的金飾珠寶、鑽石等贈予,並向檢察官提出撤回控訴。但承辦檢察官葛光輝,礙於竊盜屬公訴罪,不得撤回,經參酌被告犯行及犯後態度良好,乃對被告作出期間一年的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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