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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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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3] 一地兩檢 公巴或兩地走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昨日表示,就落實「一地兩檢」模式的通關安排,香港與內地的共識是在皇崗口岸和在二○○五年中落成的深港西部通道的新建口岸內,實行「一地兩檢」的通關安排。她表示,當局亦會與內地研究,是否在這兩個口岸,撥出容許公共交通工具上落客的地點,或容許雙方的公共交通工具,跨境行走兩地的可行性。

 廖秀冬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自由黨的劉健儀提出「一地兩檢」的問題。她說,雙方對查驗流程和口岸佈置方面的初步共識,是在深圳一方,雙方各自在毗鄰的場地內,按本身現有法律和規定進行出入境及海關檢查,而雙方的查驗設施之間將設立適當的緩衝地帶。她表示,雖然雙方在重大的原則性問題及執行方案方面已經有一定的默契和了解,但特區政府仍要繼續與內地有關當局就整體的實施細節,包括司法管轄權、詳細的場地區劃以及配套設施的設計等問題進行磋商。政府的目標,是在本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改法例的條例草案及有關落實「一地兩檢」這安排的撥款申請。

 她說,政府有研究是否可在深圳皇崗口岸及深港西部通道口岸提供上落客點以容許各類公共交通工具,直接接載市民前往旅檢的場地接受「一地兩檢」。在考慮的過程中,需要詳細研究有關口岸的過關安排,場地限制和佈局、乘客通道的安全措施、過境車輛及非過境車輛的分流、非過境車輛的回程路線和掉頭設施等因素,以確保任何有關的交通安排可在有秩序、安全和維持人流、物流暢順的先決條件下實施。

 此外,有關安排亦非港方單方面可以推行,廖秀冬說,我們需要與內地達成共識,以制訂合適的安排,讓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口岸,務求令旅客能順利通過「一地兩檢」和轉乘前往目的地。公共交通工具通行旅檢場地,必然要考慮所有因素,包括發展到公共交通工具直接行走兩地的可行性,都要謹慎考慮,因為其中牽涉兩地交通工具的雙向及對等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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