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3] 男童追巴士遭車撞傷
【本報訊】十歲男童為節省一元買零食,昨晨不惜違反交通規則,在大窩口道橫過馬路追巴士,結果遭私家車撞倒受傷,送院後無性命危險。但另有消息稱男童是因打遊戲機遲到趕車出事,但其父就否認此說法。
為慳一元遇上車禍的男童姓陳,十歲,頭部受傷,送院時仍然清醒,目前情況穩定。陳童與父母及一姊同住大窩口h富泰樓三十三樓一單位。父親任職地盤工人,母為園藝工人。據陳父表示,家中經濟並無困難,平日兒子上學乘車是用八達通,另外給予六元零用錢。如果兒子乘坐小巴,是不用過馬路,車資三元一角,而巴士站則在對面,車資為二元。他相信兒子是為了節省一元一角車資用以買零食。
昨晨八時十分,陳童離家上學,當時他在大窩口道富安樓對開步行往乘車。適時,陳童所乘之三十四號巴士正好埋站,他疑在未察看交通情況下衝過馬路,結果被一部駛至私家車撞倒,剷上車頭R再拋彈七米外。事後,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院,而警員則為女司機進行酒精測試,證實其並無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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