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特區政府展開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說,特區政府必須就二十三條立法,當局亦已經展開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正在起草有關法律文本。她說,在草擬的文本出台後,會通過各種渠道展開廣泛諮詢工作;也可能在將法律文本提交給立法會審議前安排諮詢。她強調,唯一一項不作諮詢的是「澳門應否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因為按照澳門基本法,特區政府必須對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