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1月28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1-28] 涉綁架羅守耀 無業漢脫罪

 【本報訊】涉嫌策劃綁架裕泰興董事總經理羅守耀的卅三歲無業漢陳巨天,高院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四小時,終以五比二的一致大比數裁定陳巨天兩項煽動他人綁架勒索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辯方律師於陳詞中逐一列出控方首證人,即臥底探員吳禮文供詞的疑點。吳聲稱,陳與他首日見面,即邀請他參與綁架行動,其後毫不猶豫聽從吳的人手調配計劃,首次與吳朋友見面即問「你夠唔夠薑撈標參」,律師質疑「憑甚麼要如此信任一個陌生人」。

 最奇怪的是,吳指二人曾到羅守耀中環辦公室對面的小公園監視他的下班路線,惟警方拍下的錄影帶顯示,二人身處的位置,根本看不到羅候車的陳廣記珠寶行。辯方又指,吳不可能遵從陳的吩咐,往對面馬路「過相」,因當時二人相隔二百多呎,人車不絕,羅又正步行上車,吳如何在一瞬間認出素未謀面的羅守耀。

 辯方總結時亦提到,整個計劃根本很「兒戲」,陳身為策劃人,與吳會面時卻多次遲到。警方指陳策動綁架個多月,連羅一張相片也沒有。吳聲稱陳答應當他以電槍擊暈羅後,會派車手載走他們,但中環多條道路均為單線行車。辯方質疑臥底警員為博破案升職,不惜虛構部份案情指證被告。

 辯方律師於庭外表示,案件可稱得上是懸案,控辯雙方都無法知道全部真相,陳得以脫罪只是基於法律規定,即不能在有合理疑點的情況下仍將被告入罪。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