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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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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6] 菲傭向劉慧卿追索長服金

 【本報訊】菲律賓家庭傭工Crisologo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僱主、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追討四萬一千三百二十八元的長期服務金。該女傭因較早前回鄉奔喪,延遲一周才回港上班,結果遭解僱,而劉慧卿就拒絕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女傭,引起今次的訴訟。

母逝延期一周返港被炒

 外傭組織UNIFIL主席Connie Bragas-Regalado認為劉慧卿處理手法不公,呼籲劉慧卿作為公眾人物,應做一個良好的僱主榜樣,支付長服金給女傭。勞工處發言人重申法例規定,除非僱員犯上嚴重過失遭即時解僱,否則任何工作五年以上的員工,被解僱均應獲發長服金;若僱主不支付長服金給僱員,一經定罪會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正在外地度假的劉慧卿指出,Crisologo是被即時解僱,不合資格獲發長服金。她還辯稱,自己只是名義上的僱主,實際出錢的是其丈夫潘松輝。

 劉慧卿又說,菲傭欠下其丈夫債項,即使有長服金也會被扣清。她更說,不會因為自己是公眾人物而作出讓步。

 Crisologo為劉慧卿服務了十三年,去年因其母親病重趕回菲律賓,原定請假兩周。後來母親病逝,Crisologo要處理喪事,向劉慧卿提出延期一周返港,但劉慧卿拒絕其要求,並警告對方不如期返港便會解僱。結果當Crisologo較原定遲了一周返港時,劉慧卿隨即將她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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