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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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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6] 押港受審無先例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荊絆五日電】香港陸羽茶室槍殺案嫌犯楊文近日在湖南張家界落網,其他兩名涉案疑犯也已相繼就逮。這些疑犯是否會從內地押送到香港受審判決?此間中央有關部門官員在接受本報記者詢問時表示,還沒有這種先例。內地執法部門將根據既有的程序和做法,嚴格按照法律,將罪犯繩之以法。

 近年來,在香港行兇作案的罪犯逃往內地落網,均在內地接受審判。如在香港綁架富商的張子強、香港德福花園五女命案兇手李育輝在內地落網,均在內地接受審判以至伏法。

 此間官員指出,對於在香港作案潛逃內地的案犯,內地將竭盡全力追捕。

 此間消息人士說,香港和內地在打擊犯罪方面互通情報的渠道一直暢通,內地給予了有力的協作和配合,司法互助的其他方面協商也有進展,惟在押送嫌犯到案發地審判一事上,仍然沒有達成協定。

 據報道,九八年十一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員在解釋審判張子強一案時表示,內地司法機關對張子強案件有無可爭議的管轄權。張子強等人被指控的犯罪,大部分是粵港兩地跨越作案,一部分是在內地作案。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內地司法機關對此案有刑事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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