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07] 文匯社評:借題發揮 別有用心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意見書匯編中的部分意見分類錯誤,公開致歉,並承諾會根據社會的意見作出全面修訂。這是負責任的做法,也是胸懷坦蕩的表現。然而,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借題發揮,企圖藉此否定整個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這是不能接受的。
政府這次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收到的意見書,高達十萬份之多,政府亦盡力在很短的時間內將收集到的意見公布;加上要判斷有些意見書是支持還是反對並非易事,如長達二十頁的大律師公會意見書,分開很多段,其中提到的原則與政府的建議類同,只是個別字句提到反對,工作人員分類確有難度。顯然,產生這些分類錯誤,不能不說是事出有因。當然,這也是不能容許的。外界對此提出一些批評,是可以理解的。政府公開道歉並作出補救措施,也是必要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極少數堅持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人,乘機大肆渲染,指責政府是故意將一些反對的意見歸為不能辨明為支持或反對的類別,以增加支持立法意見的比例。他們甚至欲以此為由,推翻已有的諮詢結果,要求重新進行諮詢。這種指責不符合事實,這種要求也完全沒有道理。
首先,被錯誤納入不能歸類的意見書中,不僅有反對立法的組織,也有支持立法的團體,包括東九龍居民委員會、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及關注香港發展聯席會議等。顯然,那種指責政府有針對性減低反對意見比例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政府在就出錯事件進行具體解釋的同時,公開作出道歉,並承諾會根據各界的意見作出全面的修正。這不僅顯示了二十三條立法諮詢具有很高的透明度,而且表現出政府敢於認錯的勇氣,反映了政府希望忠實反映並聽取各界意見的誠意。那種指責政府蓄意製造錯誤的說法,不能令人信服。
第三,政府認真研究了諮詢過程中所收到的各種意見,包括反對者的意見,作出了積極的回應。政府對原有立法建議作出的九項修改和澄清,就是很好的說明。諮詢意見的分類固然必要,卻畢竟非關全局,諮詢意見得到政府的重視才更具實質意義。儘管民主黨、大律師公會等團體一再聲稱,政府對他們的意見吸納得不夠,但他們都不得不承認,政府的九項修改和澄清也包含著他們的某些意見。這說明,民主黨、大律師公會等團體的部分意見雖然被錯誤分類,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們的意見與其他的意見一樣,受到應有的重視。
只要不懷偏見,都會肯定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是充分的,政府公布的結果整體上也是反映了民意的,政府對市民的關注和疑慮作出的回應亦是富有誠意的。極少數人企圖以個別的技術層面分類錯誤全盤否定整個立法諮詢,要求重新諮詢,這不過是借題發揮,其目的是要拖延立法。這與他們過往反對立法,要求白紙草案以阻止立法的做法是一脈相承的。
特區政府應該排除刻意反對立法者的干擾,在做好諮詢意見分類補救措施的同時,抓緊時間草擬並盡快提出條例草案,以便社會各界早日看到並具體討論法律條文,使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能夠按照既定的時間表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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