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08] 積金局去年發八百張傳票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強積金的供款下限從二月一日由四千元提高到五千元,預計有十一萬三千多名僱員無須再參與供款;不過,積金局提醒僱主仍要為低於五千元的僱員供款。去年積金局共發出八百零三張傳票,檢控僱主拖欠供款,積金局承認過去一年由於經濟不景,僱主拖欠供款的情況較多,不過,今年首兩個月情況明顯改善。
積金局高級經理賴偉昌說,從二月一日起,強積金條例實施一些新修訂,其中包括調整僱員入息的下限、簡化供款程序等等,目的是減輕僱主的行政負擔及成本,使計劃運作更加暢順,最終裨益的是參與計劃的成員。
賴偉昌說,當強積金條例自九五年生效時,訂出供款的下限為入息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而鑑於近年工資下降,他們將僱員的供款下限由四千元調高到五千元,工資低於下限的僱員無須再參與供款,不過,僱主仍需要為僱員供款。積金局估計有十一萬三千多名僱員無須再參與供款。
簡化供款方面,賴偉昌說,月薪少於一個月的僱員,僱主無須就首個不完整糧期供款,以及維持每個糧期的計算及扣除供款等。另外,積金局去年共發出八百零三張傳票,主要是追討僱主拖欠供款,以及有四百宗個案轉介到小額錢債審裁處進行檢控工作,賴偉昌承認過去一年由於不少酒樓、建築業等企業結業,從而影響強積金的供款,不過,踏入今年初情況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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