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務委員會由54人減為18至24人,當中應以非大學僱員為主,並加入教師及學生代表。成員是以信託人士出任,代表非某一個組織而是以整個大學為主
2、委員會的校外與校內人士比例是二比一
3、副校長的數目應減至3名,並盡快填補懸空多年的首席副校長空缺
4、教務委員會的成員由200人減為42至50人
5、鼓勵港大考慮合併學院,以求精簡,大學也應減為3至5個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