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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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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3] 胡鴻烈:推藍紙適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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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鴻烈指出,廿三條立法是必需的事,社會上出現反對的聲音也屬正常,亦體現出香港的價值。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對於特區政府明日將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條例草案刊憲,並於本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全國政協常委、資深的大律師胡鴻烈認為這是合理時間。政府自去年九月推出諮詢文件後,已廣泛聽取民意,並就條例內容做出修改,相信明天發表的藍紙條例草案會符合香港實況,毋須再作出大修訂。

應講均講 不應再拖

 胡鴻烈指出,到現在這個階段已沒有必要再執著於藍紙、白紙,過了三個月的諮詢期,市民要講的都已講了,政府能聽的也已經聽了,應該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不應再拖。「藍白也好,把法例清楚寫出來,讓市民細閱,最後怎麼用字,定稿如何,應由立法會按正當程序來做。」他笑稱,之前,無論是贊成或反對的市民都要求政府詳列出條例細節,明天刊憲後,大家便能直接看到,這是適應民意之事。

 胡鴻烈續稱,大家都同意,立法是必須要做的事,怎樣立可以繼續討論,把二十三條詳細條文列出,方便立法,也方便市民發表更加實在的意見。他又指,在立法會審議草案的過程中,市民的意見也能得到充分表達,二讀過程中可以是幾個月,也可以是幾年,這些都是正常之事。

二讀時間 可短可長

 對於有人認為政府急於立法,他則認為,由去年發表諮詢文件至今,已經差不多半年,到政府希望完成立法的七月,也尚有五個月,應該可以完成整個立法程序。「我做過立法局議員,完全明白其間運作,這已經是很長而且合理的預期。」

 至於政府如何因應市民回應再作修訂,胡鴻烈指出,現時的法例建議已相當完善:「這次做得很合理,也應該這樣做,無須再作出大修訂。」他補充說,政府在諮詢期已聽取了不少意見,相信在立法期間,仍會繼續聆聽意見,條例也可以有修訂空間。

立法必需 反對正常

 他又強調,反對立法的人總會存在,即使是現在的立法會中,也有根本反對立法本身的議員,無論政府怎麼做,他們都不會滿意。「但鍾意不鍾意,立法是必要的,能夠得到立法會全體通過法案當然是最好,但不能也無須強求。」他笑指,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在「一國兩制」下,總會有反對立法的聲音,這是合理現象,也同時體現香港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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