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2月15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2-15] 環境極差食肆即時查封

 【本報訊】昨日生效的公眾衛生修訂條例,將加快關閉無牌食肆的程序,政府向法庭申請封閉令的時間,將由以往的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

 食環署亦有權向臨時搭建的及環境極差的有牌食肆發出即時封閉令。同時,政府會設立一個上訴委員會,負責處理因不滿食環署封閉令的上訴。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表示,會加強注意,以防被封食肆搬到其他地方改名繼續經營。

 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主席程基認為,即時閉封有牌食肆的條例較為苛刻,應給予寬限期讓食肆改善衛生環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