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6] 私家車主倡以載客數計稅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對於政府計劃明年開徵邊境建設稅,離港旅客一律每人徵收十八元,由陸路離港的私家車則徵稅一百元,粵港私家車主發起的組織對此表示反對,指有關收費標準對經常來往粵港兩地的私家車車主不公平,他們建議在計算私家車離港的稅款時,應以車輛上的人數計算,或將稅款減半。
粵港私家車協會籌委會召集人謝浪表示,政府建議不論車上客人數有多少,每輛過境私家車一律徵收一百元稅款,這樣的做法有違公平、合理的原則。謝浪指出,政府是假設每輛過境私家車都坐滿五個人,從而計算出徵收一百元的稅款,這其實並不公平。
謝浪曾親自在邊境口岸視察,發覺不少私家車載客量均低於五人。他們曾於一月二十八日、二月七日及九日在口岸觀察百多輛私家車,分別記錄出平均每輛私家車載客量有二點四、二點五及二點七人,即每輛過境私家車載客量只有二至三人。因此,政府沒有理由劃一地當每部私家車均滿載,收取相等於五個人的離境稅。
謝浪建議應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以每輛私家車上的人數才徵收稅款,若政府認為按人頭徵稅行政支出太高,最多亦只可向每部私家車劃一收取五十元稅款。
該協會將於下周向全港八千名粵港私家車車主發起簽名活動,並約見財政司司長表達意見。
謝浪並表示,若政府漠視他們的意見,不排除會尋求法律行動,更可能發起示威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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