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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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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8] 臥底「逃學威龍」獲嘉許

 【本報訊】年輕臥底喬裝中四學生潛入觀塘區基智中學半年,偵破校園販毒案的臥底探員,昨獲法官讚揚,指全靠他掌握有力罪證方能偵破本案,又指基智中學積極剷除壞分子,該校學生家長應感欣慰,其他學校應模仿。這宗案件的「幕後主腦」昨被裁定罪成入獄廿七個月。

 李唯治法官的判詞中指,偵破本案的廿一歲臥底警員羅運豪是一名可靠可信的證人,而有關指控的「寶貴證據」都是由他所搜集的。被告人在販賣毒品時「安排經過深思熟慮,如果不是案中臥底,本案便難以偵破,應該特別嘉獎他」。判詞亦指羅探員「十分英勇」,即使行動十分大風險,而「剛從學堂畢業的他,積極服務警隊及社會」,較早前庭上曾透露,羅運豪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學堂畢業僅數天便被上司委任為本案的臥底。

 昨被定罪的被告王國雄,廿二歲,並非基智中學學生,於廚房工作,本身亦是一名癮君子,曾吸食冰及海洛英。法官認為雖然無直接證據指王供應毒品或收錢,但有重要證據顯示他是安排交易的人,王既非校內學生,但利用學生以「毒害社會中年青人」,校內販毒是社會不能容許的,故需判阻嚇性刑罰,入獄廿七個月。

 本案女被告基智中學中五女生蔡家敏,十七歲,被控於去年二月至五月期間在多個地點,當中包括於學校班房內,販運、提出販運及串謀販運毒品共七項罪名,而十七歲被告梁禮謙也於較早前認罪,二人暫被還押看管,候有關報告,於三月三日判刑。案中首名被告彭浩泉,十八歲,中三學生,是案中毒品的供應人,已承認了七項同類型的控罪,於二月廿四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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