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8] 醫療收費豁免須資產審查 放大圖片
急症室實施百元收費,而門診亦邁向「用者自付」方式,香港要告別廉價醫療的日子。
【本報記者蔡蘊賢報道】政府將於四月一日實施新的醫療收費,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屆時會推出一個更具透明度的豁免機制,清楚界定長期病患者、長者及低收入人士的定義,所有人都需經過資產審查,才可獲得豁免,但獲豁免者,會因個別情況,延長豁免期,最高可達半年。下周一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將討論豁免的機制。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曾表示,豁免機制會簡化申請程序,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以及長者會獲得減免。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新的豁免機制是基於原有的豁免形式,現時所有申請者都經由醫院的醫務社工批核,新機制亦是如此,他強調,豁免機制是協助一些沒有經濟能力的人,故就算長者或長期病患也要經資產審查,才可獲得豁免。
遭強姦者未列機制範圍
至於目前一些長者、長期病患者或低收入人士獲發豁免書,一般是三個月期限,新的豁免機制下,個別有需要的人士,會延長豁免期,最高達六個月。而現時領取綜援人士,仍享有全數豁免醫療收費。
有批評指舊有的豁免機制缺乏透明度,消息人士表示,今次的豁免將會清楚界定長者、低收入及長期病患的定義,例如長者會有年齡劃分;低收入者亦會有清楚收入的證明;長期病患者,可根據病患者的求診紀錄界定是否長期病患。另外,社會上,有訴求希望可以豁免一些強姦、暴力受害者的急症室收費,不過,消息人士說,新的豁免機制並沒有把這些人列為可豁免的類別,只會統一由醫務社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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