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1] 內地短信法例存漏洞 放大圖片
中國的電信法例有待改善以應付新問題的出現。 (資料圖片)
記者了解到,目前手機短信的發送主要有手機間點對點發送、通過人工聲訊台發送、網站發送和電腦軟件發送等方式,由於後兩種方式有較強的群發能力,不良短信往往是通過後兩種方式發送的。但不管是哪種方式,所有短信最終都得經過移動公司或聯通公司的平台才能到達接收方的手機。能否通過技術手段在通訊平台上過濾掉那些不良的短信息?業界有關人士表示,從技術上講,移動通訊運營商只能了解到短信息的發送者和接收者,而不能監控到短信息的內容,「目前還很難對垃圾信息進行過濾」。
立法涉及多部門
技術問題的解決隨著時間推移會逐漸得到解決,但關鍵是目前在這個領域尚無法可依,缺乏系統的規範措施,不少人都持此看法。信息產業部的有關人士表示,短信內容的管理與規範不僅是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涉及到包括文化宣傳部門在內的方方面面,「但現在還沒有一個牽頭部門來出面協調有關規範工作的開展。」很大程度上,這也和手機短信是一個新生事物有著密切關係。眾多的管理空白為有害短信氾濫創造了可乘之機。
濫發短信已引發訴訟
然而,法律專家們明確指出,「通過聲訊信息傳播淫穢內容絕對是違法的,利用手機短信進行欺詐,更為法律所不容」。其實,濫發手機短信已經引發一些民事侵權糾紛,比如個別人向特定用戶的手機惡意發送黃色短信騷擾對方,由此引發的侵權官司全國已有多例。
中國互聯網協會秘書處負責人李欲曉認為,不良短信的社會危害不容忽視,國家有關部門應有應對措施。在當前尚無專門法規的情況下,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對手機短信加以規範。這些規約對「製作、發佈或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穩定、違反法律法規以及迷信、淫穢等有害信息」都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手機短信業務的經營者只要違反上述規定,都應給予嚴肅查處。僅就黃色信息而言,李欲曉的主張就絕對具有其現實意義。如今,在一些網站有大量的「黃段子」可以下載到手機,法律學者侯建博士指出,這種行為與傳播淫穢書刊、影碟、圖集一樣都應屬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者可根據其情節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部門反映。如果是通過網絡傳播出來的,網站作為一種媒體要承擔相應的過失責任。
今年直接利潤150億
近日,廣州警方查出「農藥船沉沒」謠言是二月十二日中午由某公司番禺分公司的手機信息平台發出的。警方隨即逮捕了傳播該信息的李某、鍾某等五名人員。廣州警方對此次事件的處理將可能成為將來其他案例的借鑒。
這些意見和措施固然或多或少有所裨益,但是,面對洶湧而來的手機短信大潮,目前的點滴作為實在是杯水車薪。中國聯通日前作出預測,聯通今年全年的短信發送量將達到三百億條,而中國移動的短信業務量則是聯通五倍至六倍左右,按照這一比例計算,二○○三年全國手機短信的發送量將超過一千五百億條,甚至有望突破二千億大關。以全國現有二億多的手機用戶基數計算,平均每位用戶一年將發送近一千條的短信。市場分析人員預計,二○○三年全年,全國手機短信產生的直接利潤將達到一百五十億元。
信息立法宜加快步伐
不良手機短信已經顯示出對於公共秩序和社會風氣的危害,成為個別人違法犯罪行為和非法經營活動的「幫兇」,今後,它會不會進一步肆虐?展望前景,人們不由得擔心。因此,眾多社會人士已在紛紛呼籲,為了不讓手機短信淪為一種新的信息公害,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加快相關的信息立法,全面加強管理和規範,在確保通信自由的前提下,滌蕩陰霾和污垢,還信息時空一片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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