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2] 論壇.「一國兩制」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放大圖片
周八駿:在兩地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香港不能無條件要求自己成為龍頭和中心。圖為深圳鹽田港。 (資料圖片)
■周八駿
隨著香港的政治過渡和經濟過渡不斷深入,香港與內地尤其與珠江三角洲拓展經濟一體化,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公職的所有人士,都應該與時俱進,確立自己的新身分。香港也不能無條件要求自己成為珠三角經濟一體化的龍頭和中心,須以開放而積極的態度去處理兩地具體問題上可能發生的矛盾……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個邏輯系統。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所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組成。《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以及立法會不少於百分之八十的議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還必須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主要官員還必須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鑒於香港高度開放,《基本法》允許立法會不超過百分二十的議員可以由非中國籍的或者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當選;也允許除規定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的以外的特別行政區其他公職,可以由非中國籍的或者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出任。
《基本法》關於「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有關規定,體現了中央政府實行「一國兩制」的誠意。無論中央政府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對待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國籍或外國居留權問題上,都採取寬鬆的態度。為了照顧香港特別行政區剛成立時的實際情況,對於那些實際擁有外國居留權或雙重國籍但均未披露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視同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有的人只要願意放棄外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變成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就可以出任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公職。
與時俱進確立新身分
然而,關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諮詢和立法還是引發不少擁有外國籍或外國居留權或實際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惶恐或反感。《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觸動了某些人之所以取得並保持外國籍或外國居留權的最隱秘也最敏感的神經。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既要求也將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尤其中國公民確立新身分認同,相應地,將促使某些實際擁有雙重國籍或外國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國籍或居留權問題上作出抉擇。
隨著香港的政治過渡和經濟過渡不斷深入,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拓展經濟一體化,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公職的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無論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還是非中國籍的或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都應該與時俱進,確立自己的新身分(或者是「中國的香港人」即「香港的中國人」,或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否則,很難克盡職守。
隨著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江三角洲經濟一體化不斷深入,「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可避免地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受考驗。
類似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特點
我在《邁向新世紀的國際經濟一體化——理論•實踐•前景》中,專門以「特殊區域一體化」一篇來分析香港與內地經濟一體化,以及台灣海峽兩岸經濟一體化。香港從來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卻形成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這使香港與內地經濟一體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類似於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特點。香港的若干媒體建議「粵港融合採取歐盟模式」。須知:根據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自一九五二年「歐洲煤鋼共同體」到二○○二年七月一日歐洲單一貨幣——歐元完全取代歐元區各成員國貨幣這長達五十年的經驗,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程度或階段不斷提高,意味著各成員國(地)之間的規章制度越來越趨同、發展水平越來越接近。在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初階段——自由貿易區,已需要成員國(地)建立常設性機構來共同實施規管。在國際區域經濟一體化一個比一個更高的階段,不僅需要成立一系列超國家的機構(如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而且需要向超國家機構讓渡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國家權力。
不能無條件要求香港成為龍頭
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三角拓展經濟一體化是在一個主權國家內,不涉及超國家機構問題,也不存在讓渡國家權力問題,但有特殊問題。目前,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江三角洲經濟一體化仍限於局部(若干產業或市場)範圍,兩地「更緊密經貿關係」的磋商尚在進行,由香港為一方,中央政府有關部門代表內地為另一方,磋商是平等的。隨著香港逐步而愈益全面深入地與廣東省珠江三角洲經濟一體化,不僅需要建立、加強港粵澳政府間協商合作機制,而且需要中央政府愈益全面而深入地給予指導和協調。在珠三角經濟一體化過程中,不能要求或期望廣東省政府、廣州市政府、深圳市政府、珠海市政府以及珠江三角洲其他縣市政府,無條件地支援香港擔當珠三角經濟一體化的龍頭和中心。加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珠三角內部的地方利害關係頗複雜。難以想像沒有中央政府的適當干預和協調,珠三角經濟一體化能夠取得成功。在涉及地方利害關係時,中央政府若傾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也許不會引起對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懷疑。然而,很難要求中央政府一直照顧香港,倘若在某項涉及地方利害關係的事務上中央政府沒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傾斜,在香港就很可能引來某些政黨、團體和個人批評中央政府不尊重或干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以開放態度處理兩地矛盾
總之,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三角拓展經濟一體化,不僅必須妥善把握兩地政治制度差別與經濟一體化之間的矛盾,而且必須以開放而積極的態度去處理兩地經濟一體化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具體問題上可能發生的矛盾。否則,香港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三角的經濟關係只能停留在合作或局部一體化階段,不可能全面深入地拓展一體化,香港也就不可能擔當珠三角的龍頭和中心。(九論「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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