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2] 本報特稿:調薪考慮六大因素
本報記者 王燕平
政府和公務員團體達成共識,分期將公務員薪酬減至九七年的現金水平,大部分輿論都認為是政府作了讓步。據了解,公務員首個要多謝的應該是特首。政府消息人士指出,董建華始終覺得公務員是政府的重要夥伴,保持公務員的士氣十分重要,希望他們全心全力支持政府今後的節流計劃和施政方針,並認為如果政府用少少錢,能夠換取廣大公務員的向心力是非常值得的。
照顧公務員無減薪習慣
消息指出,另一個考慮因素是照顧到公務員長期以來沒有減薪的習慣。他說,公務員減薪問題已在社會上討論了超過半年,不少市民都誤會公務員不接受減薪,不願意與市民共渡時艱,政府和公務員都承受了很大的壓力。這一次雙方就減薪問題達成共識,為整件事畫上句號,希望政府和公務員今後能夠更好地合作。
他續說,在今後一段日子,政府將會有很多與削減財赤有關的措施出台,包括第二期自願退休計劃,各種各類的外判和削減人手計劃等,都會對公務員士氣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此外,公務員中大部分都是中產人士,和市民一樣需要面對政府即將實施的各項加稅和加費,而將來政府不少政策都需要中級公務員去貫徹實施。
政府這次破例與公務員團體透過協商達成減薪方案,不少學者都批評是一個政治決定,破壞了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機制。政府對此持有不同的看法。消息人士指出,公務員的薪酬調整一向都不是只按薪酬趨勢結果來決定。根據現行的機制,公務員的薪酬調整考慮的因素共有六項,包括一、每年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二.公務員的士氣;三、職方代表的意見;四、香港經濟環境;五、政府的財政狀況;六、本港的生活物價指數變化。消息指出,今年來講,可以說經濟因素和政府財政狀況是主要的考慮。
尊重司法制度延遲減薪
至於為何不可以在今年十月落實第一期減薪,消息指,政府的法律顧問認為,去年立法減薪的訴訟排期在今年五月開審,預計歷時數月,政府一向尊重司法制度,不適宜在法庭未有裁決前落實減薪,免蒙上不尊重法治的污名。
另一方面,之前一直堅持要按機制的公務員團體為何又肯接受呢?消息指出,因為政府已作出了多項承諾,除明確表明《基本法》一百條保障公務員薪酬福利不低於九七水平是以現金水平計算外,亦承諾了這次減薪不會影響公務員今後的退休金。這正是公務員團體尋求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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