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4] 港拒法輪功學員入境合法 放大圖片
林瑞麟指入境處是合法及合理地拒絕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甄健輝攝)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台灣「行政院」陸委會抗議入境處拒絕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入境處處理每一個個案,都是依照香港法例,他們所採取的行動完全合理、合法及專業和克制的。他強調,在互惠互利的考慮下,港台之間的關係將會繼續維繫。
香港依法而行
就日前有八十名台灣法輪功學員來港被拒入境,台灣「行政院」陸委會發出抗議聲明。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出席香港心臟專科學院主辦的「護心健體同樂日」時表示,他注意到台灣方面發表的聲明,但入境處處理所有個案時,都是完全依照香港法例。
林瑞麟稱,入境處在國際形象和合作方面均非常好。現在有一百二十多個國家及地區給予持香港特區護照人士免簽證的安排,是最佳證明,並不會因為台灣有一兩點的評論而受到影響。
林瑞麟續稱,近年來港台之間的關係非常穩步向前發展,如每年有二百四十多萬台灣人來香港旅遊,台灣也是香港第四大的貿易伙伴。
而入境處亦作出回應,承認日前有由台灣到港的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但重申,入境處一向依照入境條例處理所有的入境申請,並且以一貫合理合法及克制的手法處理有關個案。
(又訊)約八百名本港及海外法輪功學員,昨早分別在尖東及灣仔練功,然後在灣仔入境大樓外齊集,於昨午遊行到政府總部請願,並遞交請願信,反對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聲稱立法會削弱本港的人權自由,又擔心二十三條立法後,特區政府會取締本港法輪功組織,並要求內地釋放被扣押的法輪功成員,及不要再拒絕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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