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5] 老婦入稟告子討業權
【本報訊】勞碌一生的六旬老婦,於製衣廠工作幫補家計兼處理家務,只望能在丈夫遺給她的家宅內終老。長子答應供養母親一輩子,大家「有粥食粥,有飯食飯」,哄使老婦將自己半個業權轉讓予他。惟業權轉讓後,老婦卻被媳婦虐打,最後被迫離開,老婦昨與兒子對簿公堂欲討回業權。
六十五歲的原訟人黃容,現寄住於二子及孻女家中。她昨於高院作供時稱,涉案單位位於土瓜灣啟明道,市值不足一百萬。先夫死後,她與長子(即與訟人)各佔一半業權,黃因此與其長子共同開設保險箱存放屋契。但九八年長子突告訴母親屋契不見了,要重立一份,並藉機說服母親將一半業權轉讓予他,答應讓母親「跟住佢食」。黃認為長子「最信得過」,遂到律師樓簽署業權轉讓書。
自此以後,黃與媳婦林鳳娟的關係開始轉壞。即使黃幫忙交電費、買菜煮飯兼照顧剛從內地來港的小孫女,媳婦仍對她冷言冷語,稱她「是非精」,又指她「食咁大碗飯」,要她「依家就去死」,連六歲的小孫女亦對黃動手動腳。黃每向兒子投訴,媳婦對她的態度則越來越差。零一年七月,林更出手掌摑家姑頭手致瘀腫。黃兩名幼子女上門與兄對質,長子竟亮出菜刀趕弟妹離開,迫使黃執拾細軟離開住了十六年的家。
農曆年間黃想回家拜神,發現門鎖已被更換,決定入稟法院控告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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