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26] 劉江華:立法會將嚴審條例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政府今日會向立法會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期望,立會將進行認真嚴謹的審議工作。
劉江華昨日出席香港電台「五稜鏡」節目,被問到是否滿意政府提出關於二十三條立法的修訂。他指出,政府在去年推出諮詢文件,民建聯與市民大眾一樣,對文件內容有些不同意見,民建聯就此提出了書面意見,例如管有煽動性刊物這一條,很多市民家中都有藏書,他們擔心不知哪一本可能會「中驉v,因而觸犯法例,因此,民建聯希望刪除這一條。
他說,保安局接納了很多意見,而這一條在回歸前已經存在的罪行,現在就決定刪除。他表示,保安局對公眾已經有交代,提出了九項修訂。他說,政府推出了這些修訂建議後,民建聯接觸了一些市民,他們現在是比較放心。
劉江華表示,政府已經推出草案的文本,目前的責任已經交給了立法會。他表示,立會即將開始審議法案的工作,希望這是一次認真而嚴謹的審議工作。他表示,在審議的過程中,立會會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大眾的意見,相信未來仍然會有不少修訂。
有關目前的草案,劉江華表示,關於禁制組織的部分,即內地團體被國家以國家安全為由,明令取締,當中央知會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可以看看香港的團體是否與內地團體有從屬關係,加以禁制。
他指出,反正是否禁制是要看香港法例,這一點是可以斟酌。他表示,自己的原則,是中央讓香港自行立法,就一定要「港事港辦」,以香港的法例、民情來立法。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補充說,民建聯認為草案中有關禁制組織的部分是合理的做法。他說,民建聯認為,假如中央以國家安全為由,明令禁制某個內地組織,香港的保安局局長是有需要去考慮,從屬於內地的香港組織是否要加以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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