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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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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1] 議事堂展示標語欠莊重

本報記者 明言

 民主派二十一名立法會議員本週三在「議事堂」內展示標語,抗議政府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昨日透過立法會秘書長向全體議員發出文件,指議員有責任表現莊重,維護立法會的尊嚴。

 立會秘書長馮載祥的文件指出:「主席尊重議員有自由對他們有強烈見解的事宜表達意見。不過,她想提醒議員,公眾人士在會議廳範圍的行為,是受到由主席經各議員同意而發出的《行政指令》所規管,而議員有責任表現莊重,為公眾人士樹立良好榜樣。主席希望議員合作,維護立法會的尊嚴。」

毋須搞小動作

 對於范太發出的「勸喻」,立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楊耀忠十分支持。他指出,立會議員有很多方法反映意見,毋須搞這些小動作。另一位委員吳亮星亦認為,立會是嚴肅的地方,不能容許他人做「秀」,身為議員,更加應該要遵守議事的紀律,否則難以服眾。

 另外,示威常客梁國雄今次進入立會公眾席前,已經簽名表示會遵守在公眾席的規矩。不過,梁國雄違反承諾的後果,只是下次再進入公眾席前,又要簽名。立會秘書處就表示,秘書處會與警方充分合作,假如警方有需要,秘書處會交出梁國雄簽署的文件。

應譴責搞事者

 吳亮星指出,簽了名就會遵守紀律,只是部分議員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上,行管會就曾討論是否拒絕屢次搞事的人士進入公眾席的建議。他表示會在下次會議上,重提有關的建議。楊耀忠指出,這些人的行為可以說是無法無天,值得譴責,希望警方將他們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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