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3] 改革社會福利申請資格弊端
■佘繼標 觀塘區議員
香港特區政府最近宣布正考慮在本年四月一日開始向持雙程證訪港旅客及來自其他地方的旅客,收取合理醫療收費,而稍後更會收緊居港未滿七年的新來港人士的綜援申請資格,一改現行各項社會福利申請資格不劃一的弊端,公共房屋申請人士需符合七年居港年期,但另一邊廂的綜援申請者卻可獲豁免,這除了產生不必要的予盾,形成不公平外,還增加社會福利在此方面的支出,這無異剝削其他有更大需要人士的受助機會。
新來港人士初來,還未對社會作出任何貢獻,便可坐享其成,享受辛苦工作港人的成果,最大問題是這成果連港人本身也不敢輕易享用,不到最後關頭絕不領取綜援,情願工作,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用自己的勞力賺取應得的金錢,所以這怪不得港人對新來港移民會產生不滿情緒,因為現行這項制度—不需居港七年的規定,根本便是在製造不公平,分化社會,所以政府應及早統一所有類似福利的申請資格,這除了可節省因制度不同而產生的行政費外,還可節省大筆綜援開支,真是一舉兩得。
綜援及公共醫療開支去年度便達到經常性開支的百分之二十二,可謂十分驚人!下年度綜援開支高達一百七十憶元,較今年度的一百六十二億增加,可見本港的綜援開支對現時處於經濟低迷的本港,存在一定壓力,節流是無可避免,但又不可削減港人本身應享有的福利,在無計可施下,向新來港人士及旅客收取合理社會服務收費是合理的,縱使其他先進的西方國家也是如是!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為止,領取綜援的新來港人士大幅增加五成至七萬人。
自從單程證名額由九四年的每天一百零五人,增加至九五年的一百五十人後,雖則近年沒有再增加,仍維持在一百五十人的名額,但屈指一數便會發現每年有超過五萬人來自內地,而他們的就業比例卻只有三成左右,較本港人口的六成為低,皆因當中大部分為主婦及學生,且教育水平較低,謀生能力自然下降,所以不奇怪他們對綜援的需求均較高。
其實,在現行制度下,社會福利署署長仍擁有酌情權,根本不用擔心有特殊需要的新來港人士得不到應有的協助。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四月期間,共有七百七十六宗綜援申請是居港未滿一年的新來港人士,經過署長酌情處理後,當中二百零六人獲豁免居港年期限制,可見並沒有有特殊需要的新來港人士會因為居港年期限制而得不到應有福利,故此其中一項重點是確保酌情權行之有效,公平開放。
此外,在推行新制度之時,當局需確保新來港學生及兒童不受居港年期限制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本港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絕不可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基本法第三十六條所規定,剝削兒童受教育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