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8] 僱員醫療補償將調高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由於多項公共醫療收費將於下月開始增加,特區政府將於下周三向立法會提出,調高《僱員補償條例》和《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下,僱員每日最高醫療費用補償至二百元。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將於下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修訂《僱員補償條例》和《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下可獲索還醫療費用的每天最高限額。
根據政府的資料文件顯示:目前《僱員補償條例》和《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訂定的醫療費用水平,將在公營醫護新收費全面實施後不敷應用。因此,當局建議住院或門診治療的每日最高限額由一百七十五元增加到二百元;同日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最高限額就提高至二百八十元。調整後的水平,將在四月一日公營醫護收費調整全面實施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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