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9] 嫌犯:作案求出名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何雁八日電】犯罪嫌疑人黃旻翔在接受警方審訊時稱:「選擇在清華、北大製造爆炸案,是因為兩校都是名校。在那裡搞爆炸可以出名。」
黃旻翔稱,二月十九日他從海口攜帶從爆竹中拆出的黑火藥乘火車來到北京,入住一家招待所的二○八房間,並先後在朝陽區一家建材城購買了水暖管件,在海淀區一家摩托車修理店購買了蓄電池等物品。然後,在其暫住的招待所製造了定時爆炸裝置。
二十五日中午,黃旻翔來到清華大學荷園餐廳和北京大學農園餐廳,製造了爆炸案。二十五日下午,黃旻翔乘火車到達石家莊。當他在報紙上看到有關清華、北大爆炸案的消息後,於二十八日乘火車到福州其父母處,直至三月八日凌晨被抓獲。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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