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0] 表清白 阿松捐十萬元 放大圖片
阿松強調「買車事件」只屬無心之失,並承諾會向公益金捐出十萬元以「彌補過錯」。
【本報訊】(記者 李少文)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承認他應該避嫌,不應在汽車首次登記稅增加前購買一部房車;他強調買車完全不是為了避稅,決定把新舊車價差額的一倍十萬元捐予公益金。
近日連番失言、頻頻向市民道歉的梁錦松昨日又「再接再厲」。有報道揭發他在今年初買了一部凌志LS430房車,節省了五萬元稅款。梁錦松罕有地透過政府新聞處召集傳媒在他官邸門外聽他解釋。
梁錦松在年初向凌志總代理買了一輛價值七十九萬元的新款房車,並在一月二十三日登記及使用。但在汽車首次登記稅增加後,這輛車價即升至八十四萬元。梁錦松辯稱,他買車是為了接載嬰兒及家人出入,有實際需要,作為準家長是會在嬰兒出生前準備一切。
梁錦松強調,他是在一月買車,但政府要到二月才決定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至於他是否政治不敏感,梁錦松稱,事後看來當時應該要避嫌,加上近期要應付財政預算,所以沒有時間想這些問題。
財政司司長新聞秘書譚志源表示,梁錦松買新車的確有實際需要。他指出,除新車外,梁錦松還擁有兩輛車,一輛是寶時捷跑車,只有兩個座位,不能加嬰兒位;另一輛是凌志吉普車,車身比較高。為免伏明霞「擒上擒落」,所以決定買房車,方便她上落。譚志源也強調,梁錦松由私人機構轉到政府工作,再簽問責制合約,薪金均大幅調低,梁錦松從來沒想過要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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