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9] 特首辦證實楊永強申報買車
【本報訊】行政長官辦公室昨晚突然再就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發表聲明,特首辦發言人首次證實,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在三月五日,即新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當日的行政會議特別會議上,已經申報他訂購了一輛私家車。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三月十一日行政會議上也認為楊永強的申報是「恰當」的。
特區政府發言人隨後又發表聲明,重申「行政長官董建華已作出結論,認為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沒有根據《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作出申報是嚴重疏忽」。
發言人指,在行政會議三月五日會議上,除了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申報他訂購了一輛私家車外,沒有其他成員申報,因為其他成員購入的新車皆已登記,不受行政會議的決定影響。
對於昨晨有電台節目主持人聲稱,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在三月十一日行政會議的會議上曾要求對三月五日的會議紀要,即載有楊永強申報買車的紀錄提出修訂,特首辦發言人否認有任何行會成員曾提出修改會議紀錄的要求。
發言人承認在該次會議上,有行會成員就楊永強是否須要申報訂購私家車一事提出討論;經討論後,行政長官同意因局長所訂的車輛當日尚未登記,他作出申報是恰當的。發言人強調,並無行會成員提出過修訂會議紀錄的要求。
有關楊永強是否在三月五日會議上作出申報的問題,成為了日前舉行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焦點之一。由於有報道指楊永強曾在三月五日的會議上就購置新車作出了利益申報,多位議員遂質疑同樣有參與會議的梁錦松,何以會無動於衷,完全沒有意識到需要申報自己也購置了一輛新車;並據此質疑他是刻意隱瞞。
雖然多位議員在會上重複要求當局證實楊永強有否作出申報,但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只多次重申,指基於行政會議保密的原則,不評論報章報道;對於議員要求公開有關的會議紀錄,林瑞麟則答應向行政長官董建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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