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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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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2] 特首不設委會查松買車

 【本報訊】(記者 張晴雲、莊海源)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已小心考慮過立法會議員有關委任獨立委員會的要求,經考慮過所有情況後,決定「不會委任法定或非法定委員會」。他認為,公開批評已是十分嚴重的處分,當務之急是解決香港的財赤問題,不應該再糾纏於梁買車事件。而事件也對所有的問責官員起到警惕的作用。

 董建華昨日與傳媒高層會晤。期間,有幾份報紙追問梁錦松買車事件,令到特區政府威信下降,梁錦松很難再面對公眾,董建華不答應梁請辭的原因。董建華指出,梁買車事件是違反《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的問題。他已就各方面進行研究,也聽取過律政司、庫務局的意見,經過周詳的考慮,才作出公開批評、認為梁錦松無須辭職的決定。

 董建華指出,對於一個重視服務,熱誠為香港市民服務的人來說,公開批評已經是一個很嚴重的處分。他始終認為,梁買車事件的性質是嚴重疏忽,而非刻意瞞稅,也不涉及誠信問題。因此,公開批評是十分適當的。事實上,目前本港最需要解決的是財赤問題,推動香港經濟轉型,甚至於三重架構改革等等。既然香港有這麼多事情需要處理,梁錦松又受到適當的處罰,大家應該不要再糾纏這件事件。

 董建華續說,可以肯定的是梁錦松在事件中已經得到教訓。所有的問責制官員也有前車之鑑,認為「做任何事都需要白過白紙」。

 對於有傳媒質疑在三月五日的行政會議中,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申報利益,而梁錦松卻沒有申報一事,董建華請特首辦主任林煥光解釋。

 林煥光指出,最關鍵的是梁錦松作為問責官員,在購車前或購車當日沒有向行政長官報告,違反問責官員守則,大錯已經鑄成,汽車落地完稅後再有否申報已屬次要情節。

 董建華又不同意自己在是次事件中的處理手法與民意不同。他指,問責制實行之後的最大轉變,每項政策實行前都需要諮詢公眾;雖然不是民意主導政策的決定,但民意肯定影響施政的決定。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指出,最近的幾次民意調查發現,較多人認為梁錦松是無心之失,只有少部分人認為是刻意的。有六至七成受訪者認為,梁錦松無須因為買車事件辭職。

 另外,董建華也將梁錦松給他的兩封信件給予立法會。他在信中指出,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三月十日的書面報告的兩份財政預算案策略小組文件,載有高度敏感資料,所以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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