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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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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7] 壽明受賄罪成重囚四年

 【本報訊】恆生銀行前總經理壽明,聯同下屬信貸部經理盧沛成,四年間收受共四隻勞力士手表及七十萬元現款,以批出逾九億元的十成物業按揭及信用狀貸款予歐江國際,令銀行損失二億八千三百萬元,昨分別被判入獄四年及二十一個月。

失二千二萬公積金前途毀

 主審女法官蔡慧蘭指斥壽明身居要職,月薪豐厚,貪圖利益而破壞銀行多年來的誠信,雖然今次定罪令他失去二千二百萬元公積金及前途盡毀,仍須重囚壽明入獄四年,其下屬盧沛成則入獄二十一個月,至於行賄的歐江國際太子爺則判監三年三個月。

 蔡慧蘭法官並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下令壽明收得的賄款全數六十七萬元,歸還予僱主恆生銀行,而信貸經理盧沛成亦須交出五千元賄款予銀行。

太子爺行賄囚三十九月

 案中行賄的歐江國際老闆其子何小海,於較早前在高院因串謀詐騙恆生銀行批出信用狀罪行,已被判重囚九年。

 昨女法官蔡慧蘭,認為何小海事實上除了每月薪酬一萬二千元外,並無其他收益,考慮整體刑罰後,下令是案的三十九個月刑期,與前案的九年囚刑同期執行。

 五十五歲壽明,在恆生銀行任職三十五年,九六年晉升為總經理,月薪連同房津為二十四萬元,壽明在事件中,收取一對紅寶石男女裝勞力士手表及二十萬港元,另三度於法國旅遊前,均在中區文華酒店,收取何紀樁合共五萬五千美元作為旅費及聖誕禮物。

盧沛成收對表十萬賄款

 至於五十歲信貸部經理盧沛成,則收取一對男女裝勞力士手表,及十萬元賄款。而三十三歲何小海則裁定十項串謀行賄罪成。

 控方指歐江國際於九四年初,向恆生銀行申請貸款,當時何氏父子獲得壽明等批出十成按揭貸款,甚至抬高物業價值。

老闆行賄潛逃內地遭通緝

 其後何氏父子更購入愉景灣、海怡半島、會展及內地樓盤合共三十一個物業後,均成功向銀行取得優惠貸款,何氏父子並利用海外的親戚名義,成立空殼公司,虛構買賣交易,藉此取得銀行批出二百五十八張信用狀。

 至於歐江國際老闆何紀樁,潛逃返內地,現遭通緝。

 事件中另有兩名銀行高層黃大偉及林子良,均從何小海處獲得勞力士手表及金錢利益,二人於九七年已移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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