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8] 申署轟三部門各自為政 放大圖片
戴婉瑩批評渠務署、民政署及地政總署三個部門各自為政,對投訴人極不公平。 (邱萍菲攝)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渠務署、民政署及地政總署在處理一宗有關河堤/護土牆投訴時互相推卸責任,各自為政,甚為官僚;令原本可以很快解決的事情,拖長至二十一個月才得到解決。申訴專員戴婉瑩認為,新界地區有不少這類未分類別的河堤/護土牆,將來可能再發生類似的問題,故要求各部門主動聯合實地視察及舉行跨部門會議。
戴婉瑩指出,投訴人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向渠務署投訴,其家居附近有河堤損毀,渠務署把個案轉交民政處跟進,但民政處卻以「不可為個人動用『地區小型工程』撥款進行維修」為由推掉責任。雙方糾纏一年後,才發現該個案涉及的是護土牆,而非河堤。在事件中,地政總署採取觀望態度,直至土力工程處確定地政總署須負責維修,已是十七個月後的事情。
她強調,三個政府部門的互相諉責,令事件膠著難決,這種「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官僚作風應該改變。她認為,有關部門應設立一套處理涉及多個部門的投訴程序,加強溝通。公署又建議部門在接到投訴後,應及早查核土地類別,進行聯合實地視察和跨部門會議,有關人員應加強警覺性和更積極主動,聯同所屬政策局,澄清關於天然水道維修責任。
各部門不肯多走一步
渠務署辯稱若徹底查核土地類別,可能阻延部門回應投訴,民政署則同意公署的建議,不過,地政總署則表示,該署在投訴一年後才了解事件。戴婉瑩重申,事件顯示涉事部門都沒有為投訴人設想,不肯多走一步,公署會繼續跟進事件,對有政府部門的回應仍避重就輕,公署並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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