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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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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0] O記拘《三周刊》三高層

 【本報訊】《三周刊》因刊登女星裸照而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前日申請進行覆核聆訊失敗,昨晨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隨即採取拘捕行動,在《三周刊》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內,以涉嫌發佈第三類淫褻物品罪名拘捕三名高層扣查。

 被捕的三名男子,年齡由三十三至四十六歲,為《三周刊》高層,經帶署調查後,暫各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本月廿五日返署報到。

 據悉,《三周刊》繼《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之後,亦在第一六○期中在一篇共七頁的報道內,竟把同一張女星裸照刊登九次,而且各照片所遮掩的部位不同,其後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定該第一六○期為第三類淫褻物品。

 其後《三周刊》要求上訴,至前日被判覆核聆訊失敗。代表影視處的高級行政主任伍慈賜前日表示,《三周刊》及《東周刊》刊登裸照的文件現已轉交律政司,等候意見決定進行刑事或傳票起訴,他又謂有關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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