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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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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5] 車婉婉母盜千一萬重囚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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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婉婉出庭旁聽母親案件。

 【本報訊】女藝人車婉婉母親車綺芬及其夫陳展鴻,藉詞與奧地利籍退休建築師合資在南海興建高爾夫球俱樂部,擅自挪用對方投資的一千一百萬港元,買入舊山頂道一個價值一千六百八十萬元的豪宅單位自住,夫婦倆昨同被判入獄七年。這是區域法院所能判的最高刑罰。

 法官龍禮直斥車綺芬及夫婿為了個人的奢侈生活,不但破壞誠信,更背叛一個視他們為家人般的好友,行為令人髮指。

車婉婉出庭旁聽

 一身紅色打扮的車婉婉昨首度出庭旁聽,當看見母親車綺芬從法庭囚室步出時,坐在公眾席上的車婉婉即向母親揮手打招呼,初嘗牢獄之苦的車綺芬目睹兒女及親友時,不禁哭成淚人,當車綺芬兩夫婦聞判重囚七年後,均表現得目光呆滯,部分親友都不禁落淚。

 法官指,案中五十歲受害人Erich Franz Stoy為退休建築師,他和兩被告於九八年相識,受害人視被告夫婦為好友,甚至又如親人關係一般,但被告卻背信棄義,藉詞合作發展南海高爾夫球俱樂部,而誘騙受害人將名下四筆外幣存款,轉帳入兩被告所控制的公司戶口內,以取得較佳的存款利息,怎料兩被告得款不足十天,就盜用對方的巨款,買入該豪宅,純為一己私慾。

 法官指斥兩被告並非因財政困難或周轉不靈而盜款,二人純為個人的奢侈生活而犯案,而受害人所失的一千一百萬元,至今分毫亦未能取回,認為判刑起點應是入獄七年,案中兩被告是經審訊後裁定有罪,在事件中毫無求情因素,故沒有任何減刑理由,乃判各監禁七年。

律師指兩人有意還款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從沒有意圖永久剝奪受害人的款項,他們一直有心歸還,二人曾於九七及九八年南海水災後,向當地政府捐款五十萬元賑災,兩被告並準備將舊山頂道物業出售,以便將款項歸還予受害人。兩被告過往一直行為良好,尤其車綺芬兩度離婚,獨力撫養三子一女。

 五十三歲車綺芬,被裁定偷竊及處理犯罪得來的財物等六罪成立,而五十一歲陳展鴻則裁定一項偷竊罪成。控罪日期發生於九八年十月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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